根據(jù)教育部教師[2011]1號《教育部關于大力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安徽省教育廳皖教師[2011]16號《關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 《安徽省2013—2014學年度幼兒園教師全員培訓指導方案》(以下簡稱《兩個指導方案》)的精神,結合我區(qū)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校本(園本)研修活動的實際,制定《六安市金安區(qū)2013—2014學年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本(園本)研修實施方案》。 一、 培訓目標 圍繞中小學教師“有效學習指導”培訓主題和幼兒園年度培訓內容要求,結合實際,開展各種形式的校本(園本)研修活動。通過校本(園本)研修活動的開展,進一步端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在有效教學和保教保育活動中的師德行為,提高課堂有效學習指導和保教保育理論素養(yǎng),初步掌握有效學習指導技能和保教保育指導技能,提高課堂學習效果和保教保育效果。 二、 培訓對象 全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含民辦和社會力量所辦學校及幼兒園) 三、 培訓內容 按照《兩個指導方案》所列舉的內容以及依據(jù)各單位形成的關于“有效學習指導”及“保教保育”問題報告所反映的共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校本(園本)研修活動。 四、 培訓時間 2013年7月—2014年6月 五、培訓要求 1、各單位應根據(jù)本實施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存在的共性問題制定本單位的2013—2014學年度“校本(園本)研修”計劃,并于2013年5月25日前報教育局師訓辦和教師進修學校備案。并按照計劃開展好各項校本(園本)研修活動,并對教師任職學校的校本(園本)研修活動開展指導與監(jiān)督,指導與監(jiān)督過程要有文字記載并存檔。 2、各教師任職學校要緊密結合本校實際,按照《兩個指導方案》和本校(園)制定的校本(園本)研修計劃,扎實開展形式多樣、緊密結合實際的校本(園本)研修活動,每次校本(園本)研修活動過程要有文字記錄并將材料存檔。堅決杜絕校本(園本)研修活動的形式主義和走過場行為。 3、我區(qū)的特級教師、教壇新星、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是開展校本(園本)研修活動的重要人力資源,各單位要充分發(fā)揮他們在校本(園本)研修活動中的引領、帶動和輻射作用。 4、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要充分認識到校本(園本)研修活動是專業(yè)發(fā)展與成長的重要途徑,應自覺地參與學校(幼兒園)的校本(園本)研修活動,努力豐富自己的現(xiàn)代學習理論知識,學會實施有效學習和有效保教的指導方法,提升自己指導學生有效學習和指導幼兒心智發(fā)展的能力和水平。 5、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教師參與校本(園本)研修活動的制度,每次校本(園本)研修活動要求教師要攜帶記錄手冊和筆記本。各單位要采取不定時檢查的形式對校本(園本)研修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核實并通報,并將通報文檔交區(qū)教育局師訓辦和教師進修學校,作為校本研修學時認定的依據(jù)。校本(園本)研修學時認定不合格的教師允許重修一次,合格后再予認定學時,但是該教師當年不能評優(yōu)、評先和晉升職稱。
金安區(qū)教育局師訓辦 金安區(qū)教師進修學校 二O一三年五月十八日